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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有台美雙重國籍的盧姓男子,由於2002年曾在美國性侵少女,2006年無故不到庭後,被美國發布通緝令。他當時逃回台灣後,美方還因此懸賞150萬美金(約4500萬元台幣),現在卻遭人踢爆,原來盧男先前曾在新竹擔任安親班美語教師,近來則改落腳於台北市。教育部坦承,在個案通報機制上,因為盧男是雙重國籍,所以有漏洞,但現在已經通令,未來盧男不可在台灣補習班任教。一張與小孩子的開心合照,很難看出來中間穿襯衫的盧姓男子,2002年涉嫌在美國性侵少女。2006年,他無故不到庭並逃回台灣,遭到美方以150萬美金,相當於4500萬台幣通緝。而他到台灣後,以教美語維生,先到新竹再到北市信義區補習班教兒童美語。補習班業者梅主任表示:「27日我們知道這件事情後,也有跟他求證,但再也連絡不上他,簡訊不回,電話也打不通。通常他都是面對幾個學生一起上課,並且我們坐位牆壁也都是玻璃,都看得到裡面上課狀況,而這段時間內,也沒有收到家長說他有不當行為的投訴。」補習班業者很無奈,要求盧男自己出面說清楚。根據美國紀錄,盧男是在2002年犯下性侵案,2004年判刑確定,2005年又被舉發持有兒童色情影片,再被起訴。但台灣在林奕含事件後,從6月起要求補習班聘用本國人得有良民證,為何防護通報網有漏洞?教育部坦承,盧男是雙重國籍,立法考量時有疏漏。教育部終身學習司長黃月麗表示:「他用中華民國身分進來,我也無法用國外身分去查他,他當時回國也不是申請說要進入補習班。」補習班業者梅主任說:「(之前)我們這次跟他提要有良民證,但不知道下次甚麼時候會遇到他,這個事情變成一拖就過去了。」黃月麗表示:「以後像這種國際犯罪,尤其是性侵犯,如果國際通報時候,有沒有可能同時知會教育單位做防範?」或許受到外界壓力,盧男私底下跟媒體透露,他沒有涉及性侵,當時是律師勸他認罪。不過台美間沒有引渡條例,所以即便通緝令仍在,依然不會有更多司法動作。但可以確定的是,教育部已經下通牒,盧男未來都不可以在台灣補習班擔任教職。安親班業者今出面表示,基於學生安全考量,已通知盧姓男子不要進班,也呼籲盧姓男子出面講清楚,到底是不是曾經有性侵紀錄。記者邱瓊玉/攝影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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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蔡宜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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