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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男曾涉毒品案遭判刑,施又被檢警掌握線索,涉嫌販賣毒品,檢警在去年1月間前往台中市大里區搜索時,當場查獲k他命等毒品,施的轎車被檢警查扣,後來檢方命令暫時發還,施趁前往領車時,拿出一疊千元鈔塞給海岸巡防總局雲林查緝隊張姓隊員,並稱「拜託不要辦我,意思一下」,施被舉報後辯稱,沒有行賄意思,是「給小費」,一審依貪污罪,判施8月徒刑,褫奪公權一年。35歲施男在法院審理時否認有行賄意圖,辯稱之前就被移送過,為何還要塞錢給張姓隊員,要求張別辦他毒品罪?他只拿兩、三千元給張,是為感謝張,讓他可以領回被查扣車輛,就跟去外面消費一樣,給開車門的小弟一點小費的意思。合議庭認為,施的辯詞違背常理,且張姓隊員經辦毒品案件很多,張沒有必要甘冒誣告風險,不顧公職身分,在施的行為後向督察主管陳報施涉嫌行賄的行為,認為施給小費的辯詞,並不可採。合議庭認為,根據監視器畫面,如果施只是為表達謝意,為何要遮掩,並千元鈔要塞入張的口袋中,還稱「拜託、不要辦我」,且張是查緝隊隊員,偵辦毒品案,施塞錢的動作是對張行賄的意圖甚明,依貪污治罪條例罪,判施8月徒刑,褫奪公權一年。施姓毒犯涉嫌拿千元鈔行賄雲林查緝隊員,一審判他8月徒刑,褫奪公權一年。 聯合報系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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