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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原本是有一間主臥套房、2間雅房以及1廳的公寓,2年後全被改得面目全非。(圖/翻攝自現代快報,下同)

大陸中心/綜合報導

江蘇無錫王女士2015年將一套公寓租給惠姓男子,日前她回到無錫卻發現,原本3房1廳的公寓卻被隔出7個房間,還已經都租給其他房客,當下氣的報警處理。對此,惠姓男子強硬表示,房子他花了10幾萬人民幣(45萬元新台幣以上)裝修,先把錢還給他,不然他不會搬走。

據陸媒《現代快報》報導,王女2年前將世茂國際廣場的一套131.7平方公尺的公寓租給惠先生,當初在合約明文規定「不得更改結構、不得轉租」,沒想到人在上海的她近日回來時發現,原先應是客廳的地方,被隔成2個房間;陽台、廚房的地方也被改為居住用房,整間房硬是被隔出7個大大小小的房間,只有浴室位置沒有變動。

惠先生對此表示,合約裡雖然有寫「不得改結構、不得轉租」,但在後期商量之後,已經把這2個條件劃掉,王女也在寫了備注稱「更改結構並轉租」,也簽字同意。王女士對此否認,「我根本沒有簽過字,也沒有寫備註」,她將對合約裡的簽名進行筆跡鑑定,並已經請律師發出訴訟。

另外,惠先生也指出,房子內住的都是他的親戚,或是女兒公司的員工,「我就是幫他們解決住房問題而已」。王女士對此表示,房客幾乎都是透過網路看到訊息,才來這裡租房的,並非惠先生的親戚,也不是惠先生女兒的員工。

王姓房東說道,雙方合約簽了8年,「其實我沒有別的要求,現在我想把房子拿回來」,就算要付違約金也無所謂,但對方堅持不同意,所以她已經向法院提出訴訟,要求惠男把房子恢復原狀後歸還,並且賠償2000元人民幣(約9100元新台幣)。

對此,惠先生態度強硬表示,他花了10幾萬元人民幣裝修房子,是王女違約在先,「除非她把裝修費還給我,否則我是不會把房子交出來的。她想告我,我也願意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」。目前,雙方僵持不下,後續仍待司法調查釐清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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